認識精神科治療方式 門診治療: 懷疑罹患精神疾病或已是精神病患者,但是病情穩定或仍有殘餘症狀,但不至於會傷 害自己或他人,可以自行或由家人陪同到精神科門診接受治療,如定期回院返診、按期服藥或接受針劑治療。 急診治療: 當精神患者的情緒、行為、人際關係或是社會適應突然有了急遽的變化,而使得病患本身或身邊的人可能受到傷害時,就必須立即至急診接受治療。 急診將對患做檢查、評估、會談、給藥等治療,並會依病患的狀況給予適當的轉介。 住院治療: 當精神病患者的病情變得嚴重、情緒不穩,而對病患本身或身邊的人可能受到傷害時,則必須住院治療。 住院治療包括:藥物、心理、職能、娛樂、社會及護理治療等完整治療。當病情穩定後,經醫療團隊評估及家屬討論後,病患可持續接受門診治療或其他復健治療。 復健治療: 復健治療包括日間病房、中途之家、康復之家、庇護工廠等。它提供一個半保護性環境,在醫護及社會工作人員的指導下,使病人漸漸適應社會及家庭生活並學習獨立。 |